本网讯(实习记者 马娟)按照全省统一要求,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 2019年11月1日至 2020年2月底。凡在规定缴费时间内自愿参保并按照当年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费的参保个人,即取得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资格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20年度,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均执行250元/人缴费标准。医疗救助资金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资助标准由各县区研究确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由财政给予定额补助。市县财政等有关部门将按规定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45元定额补贴,市财政按每人10元、县财政按每人不低于15元的标准定额补贴,也就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不低于70块钱的参保资助。” 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高继帅说。
此次医保缴费,对于全额享受个人缴费补助的参保群体,由负责补助的部门按照个人缴费标准,依资助人员名册汇总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参保人员,可按“缴补分离”的原则办理缴费业务,由财政及相关部门通过直补的方式发放给相关人员;也可在缴费时直接减抵补助部分。具体缴费方式由各县区医保、税务部门商相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