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安康汉滨区江华集团有限公司,未对夏季高温季节防暑降温进行发文安排;企业车间施工未树立安全提示牌;部分职工未佩戴安全帽和防毒口罩;公司应急救援演练未评估。
2.陕西安康高新区华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认识不足,安全资料零乱,未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未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未对夏季高温季节进行防暑降温安排部署。
3. 宁陕县物资总公司,T区预留资料不完整,持证在岗人员的证件资料未及时更新、更换。
4.岚皋县喜洋洋购物广场超市,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全,无参训人员签字;消防安全通道堆放有杂物,堵塞通道。
5.白河县白龙水泥有限公司,部分工人佩戴的安全帽不符合国家标准。
安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