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黎远平)为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督导作用,更好服务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近期以来,市教体局、市政府教督办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制定措施压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按照全面覆盖、应挂尽挂的要求,每一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责任督学,在学校正门口显著位置公布责任督学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具体督导事项。责任督学工作实行月计划安排,重点和专项督导工作实行工单派件,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每学期参加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不低于1次,每季度向教育督导机构书面提交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底召开责任督学工作座谈会。
每一次上门督导须对上一次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整改形式化,填写《教育督导工作手册》和《责任督学工作纪实表》作为责任督学履职的检查考核依据,督导结果、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及责任督学建议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学校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督学从事教育督导的工作量以及工作实绩作为其职级或职称晋升的业绩成果。责任督学进校持证督导、文明督导,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要求学校搞学生集中展演、汇报表演等额外添负的活动,不得因督导工作增加学校行政成本,未经批准不得以督学身份参加教育督导以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