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璇)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迎接第51个“世界环境日”,5月11日上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在紫阳县高桥镇裴坝村举办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发布会暨“热爱秦巴山,共护长江源”渔业司法保护增殖放流活动。这是该院积极响应党中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系统工程决策部署,践行“哪里生态薄弱就修复哪里”环境资源动态修复司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该院多年来在长江重点流域地区组织实施保护渔业资源、修复辖区水生生态环境的又一次重要行动。
活动中,各合作单位领导共同为“长江十年禁渔渔业资源司法保护示范点”揭牌,安铁法院现场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该院环境资源审判的长期工作硕果,对进一步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10时,放流活动正式开始,须臾间万余尾鱼苗被缓缓放入任河,鳞光熠熠,鱼翔浅底,怡然自在。据悉,此次增殖放流的鱼类均为人工养殖的多鳞白甲鱼,放流总数1万1千余尾,价值5万元,系三名被告人因非法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多鳞白甲鱼而被判处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用所购买。截至目前,该院已在长江重点流域地区累积放流鱼苗达19万余尾,投入生态修复资金19.7万元,为“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成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以实现办案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为导向,不断强化事前预防性司法和事后修复性司法的应用,注重对辖区生态环境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各类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1381件,有力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了各类主体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合法权益,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