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市质监局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新增省名牌产品11个、市特色品牌产品9个;成功创建“紫阳富硒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瀛湖景区作为全市第一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以高分通过国标委终期验收;省政府对市政府的质量考核成绩名列全省第二;荣获全省质监系统优秀单位和标准化先进单位;全市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
2018年工作要点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开展质量强市、质量强县、质量强企活动,指导支持紫阳地标产品省级示范县创建,完成石泉蚕桑、镇坪黄连、旬阳拐枣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指导支持岚皋魔芋、平利绞股蓝、镇坪中药材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
(二)加大标准引领示范,推动产业规范发展。完成《富硒食品与其相关产品硒含量标准》等3个省级地方标准修订,严格规范和管控“安康市富硒专用标志”使用,完成硒含量监督抽查40批次。
(三)强化技术基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工程,重点加强计量器具监管,严厉查处缺斤短两等消费欺诈行为,在全市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30个。推动汉阴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活动。
(四)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0种200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积极推进生产许可证 “先证后审”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我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
(五)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消除隐患,特种设备报检检验率达到100%。
市食药局:
2017 年全市食品药品市场安全有序,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开展示范创建。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镇、村、街、店”创建和“放心肉菜超市”创建工作。先后两批次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进行了评选,通过在媒体公示后,共对 449 家食品单位进行命名。启动了全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工程。10月 31 日至 11 月 1 日,在镇坪县、高新区组织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暨追溯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通过示范会议,将逐步在全市建立“扫码可查询、源头可追溯”的新型食品监管体系。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2017 年以来,针对食品药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开展了食品药品“打非治滥利剑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食用醋、白酒、火锅类、地沟油、餐饮具消毒、校园食品安全、中药饮片、医疗器械、中老年保健品、进口化妆品等 10 个稽查专项行动。全年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一般程序798 件、简易程序 28 件。涉案货值 463.2 万元,罚没款 577.1 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24 起。三是畅通维权渠道。不断“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规范值班值守及案件受理、转办等工作程序,外聘“12331”接线员 3 名,实现了 24 小时受理食品药品投诉。2017 年度全市共接到投诉举报及咨询 1293 起,涉及食品类 1019 起,保健食品 156 起,保健用品 24 起,药品 76 起,化妆品 6 起,医疗器械 12 起,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办结率100%。四是严格抽检快检。全年食品抽检省局下达 1512 批次,实际完成 2328 批次,超额完成 816 批次。食用农产品实验室检测国家局下达 2400 批次,实际完成 2572 批次,超额完成 172 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任务数 36240 批次,实际完成 36939 批次。全市药品抽验任务 760 批次,实际完成 764 批次,超额完成4 批次。其中,餐饮食品抽检 1154 批次、小作坊食品抽检 1174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 61 批次,不合格率 2.62%。食用农产品实验室检测 2572 批次,不合格 39 批次,不合格率 1.52%。全市药品抽验任务 760 批次,不合格药品 4 批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随着省市消费品“三品”战略的生根推进,全市消费品工业完成产值611.4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5%以上;其中,富硒食品完成产值396.73亿元,同比增长28.0 %;生物医药完成产值62.7亿元,纺织丝绸实现产值17.26亿元,双双企稳回升,分别同比增长3.8 %和11.7%。推动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官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强行业标准建设,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在2017年上半年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我市抽查合格率达100%。围绕富硒食品和安康特色产业累计制定省级地方标准126项、市级地方技术规范296项,111项标准先后获得省、市科技成果奖励。全市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103个,有机产品认证42个,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188个。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推动安康产品向安康品牌转变。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安康市名牌产品工作实施办法》、《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评定办法》、《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奖励政策,引导企业打造名牌产品,将培育商标品牌建设作为市县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全市有国家级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岚皋魔芋、石泉蚕桑、镇坪中药、汉阴富硒食品、平利绞股蓝、旬阳拐枣等特色消费品产业正在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成功创建地理标志产品10个,省名牌产品26个,安康市特色品牌产品36个,富硒专用标志产品44个。工作亮点: 1.省级标杆为安康质量增光彩。继2015年阳晨、泸康被认定为省级质量标杆,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树为陕西省第三批质量标杆,展示了我市工业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成效。2.调动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有新成效。科技创新和质量品牌工作中,通过研发机构培育晋级认定、企业技术创新示范、质量标杆学习实践、工业产品质量信誉承诺、品牌培育试点示范等活动开展,有效促进企业主体作用发挥。
市农业局:
2017年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中省市质量兴农工作会议精神,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努力提升农业执法能力和案件办理水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净化了我市农资市场秩序,促进了我市生态农业快速发展。一是2017年出动执法人员3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239家次,查处问题22起,立案16件,办结15件,涉案金额16.59万元,责令整改6起。有效遏制了农产品违法违规现象,主要农产品检测合格率稳定在了98%以上,全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是今年,白河县被省政府表彰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汉滨区、石泉县、岚皋县、旬阳县通过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场验收,均已进入陕西省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公示名单,待省政府表彰。同时我们积极促推市政府授予全市首批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和20个示范园区,这在全省开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之先河。三是全面建立了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终端达112家,可追溯产品210个。四是组织了全市农业执法交叉检查,共检查了十个县区二十五个乡镇的112个农资经营门店,共查处各类问题82个,简易程序处罚18件,一般程序2件,现场签发整改意见22份,查获各类假劣农资818公斤,其中种子112公斤,农药52公斤,肥料266公斤,兽药饲料388公斤,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安全。五是全年评选表彰命名80个“诚信农资经营示范店,与市委综治办联合表彰“平安农资市场(门店)”45个。2017年7月联合汉滨区创建了陕南首条“标准化农资示范一条街”
市公安局:
2017年,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陕西省公安厅和安康市打假办关于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工作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工商、食药监、烟草等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消费市场,保障了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一年来全市公安部门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类案件 43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62 名,涉案金额约 13 亿元。充分利用“云端行动”作战平台,发挥“饱和”打击效能,截止目前,接到落地核查线索 10 起,云端接受并完成部署打击任务 5 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起网络集群战役 1 起。加强多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打假长效机制。全市公安机关联合食药监、工商、烟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200 余次,查处假冒伪劣活动 200 余次,收缴大量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假冒劣质卷烟。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2017年向市民发放宣传册 15 万余份,制作展板 200 余块、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 100 余次,赢得了广大市民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18年打算:一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增强服务创新发展的能力水平。做到“六要”部署打击:要突出重点领域、要围绕源头区域、要紧盯高危人群、要关注网上犯罪、要严打产业全链、要配合专项治理,由此加大打击力度,肃清消费市场,维护百姓切身利益。二是坚持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继续加强部门协作,拓展大数据应用并建设专业化手段,以此巩固社会工作平台从而提升队伍能力水平。三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提升防假识骗能力,发动大家积极加入到打假行动中,营造全民打假的氛围。
市物价局:
2017年坚持强化监管与优化服务并举,积极开展价格专项整治和市场价格监管,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2017 年全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4件,经济制裁总金额1015.55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014.42万元,罚款1.13万元。一、认真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各类价格监测报表数据、动态价格信息,发布相关价格信息,全年报送周报208表次(不含节日报表)、月报60次、季报8次,涉及粮油副食、燃料、小农产品、蔬菜、农资、建材、药品、机动车检测等多个领域,监测品种达300余种。三、认真落实民生价格管理,切实降低群众负担。完成了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落实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政策;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价费权益。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开展全市电力价格专项检查及召开全市电力价格专项检查业务培训会。五、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化解价格矛盾。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政策咨询579件,办结569件,办结率达到98.27%,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银行业协会:
2017年度我协会以维护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为重点,在全市城乡各金融机构广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和金融消费者维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7年来,先后开展了“文明规范服务达标活动”、“金融知识进万家”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牵头20家会员单位全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协会和安康银监分局对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顺利开展。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参与第四届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明星大堂经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会员单位大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协会还积极参与由安康银监分局、共青团安康市委等主办的“加强金融学习,开启美好人生”为主题的“送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2017年我市银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共计参与营业网点共计512个,开展活动次数累计918次,参与员工4277人,受众客户达79.6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达90万份,媒体报道44次。协会自律维权部共计接待金融消费投诉16人次,咨询解答群众来访27人次。2018年消费维权工作打算。安康银行业协会继续贯彻落实银监会、中银协和消费者协会有关消费者维权工作指导意见,始终将消费者维权纳入日常重要工作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形成银行业全面、主动的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氛围,将维护消费者权益落到实处,创造稳定、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市场。
保险行业协会:
2017年,保险行业协会按照陕西保监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集中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放心消费。借助市工商局搭建的“3.15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平台,协会组织了 29 家市级保险类金融机构进行集中宣传,现场答疑;要求各机构设立总经理接待日,各机构总经理每月在总经理接待日接待消费者,进行答疑解惑;通过《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推送保险理赔十大典型赔案,向消费者解析保险赔案,提高维权水平。二、搭建纠纷调处平台,为消费者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一是与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关于加强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二是召开诉调对接联席会议。三是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首次委派案件。四是协会受理群众、消费者投诉、会员单位投诉等,并通过电话、书面、现场等进行调处,确保消费者及会员单位的权益。2017 年,安康协会共接到 26 起投诉案件,其中产险 10 起,寿险 16起;接待客户咨询 59 起,其中产险 23 起,寿险 16 起。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的问题,对客户所咨询投诉的问题不论大小,能够做到认真负责,事事有回音,处理有结果,并且处理结果达到客户的满意,结案率始终保持在 90%以上。五是全面推进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设、产、寿险专业委员会建设,为消费者维权提供资源保障。三、调研中介市场,整顿非法中介,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一年中,协会三部门联合调研中介市场,对无资质、违法违规开设的中介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结果上报保监局,清理非法中介,净化了保险市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