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劳务派遣工,派往安康市公安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表
岗位代码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2017001 |
1 |
男 |
大专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 |
|
2017002 |
1 |
男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类 |
持C1驾照者优先 |
2017003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或新闻类 |
|
2017004 |
1 |
女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文秘或广告类 |
|
2017005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化学、生物学类 |
|
2017006 |
2 |
男 |
大专及以上 |
计算机类 |
持C1驾照者优先 |
2017007 |
1 |
男 |
大专及以上 |
食品药品类 |
|
2017008 |
10 |
男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2017009 |
1 |
女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2017010 |
3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安康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晰;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7、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附《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
2、曾受过开除处分或被原单位辞退的;
3、曾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被通报批评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7日;
2、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北路3号(原硒源植物油厂)办公楼4楼综合部(周一至周五早9:00——晚17:00);
3、要求:
3.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同一页正反双面);
3.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3、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4、本人一寸同一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
3.5、《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可前往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下载);
按公布时间和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时间请关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水平、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水平。
2、面试:以笔试考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
(三)体检和政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1:1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体检合格者,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政审主要为政治表现和违法违纪等内容。
如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的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政审。
四、聘用和待遇
政审合格者,以劳务派遣方式派往安康市公安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每月工资为2000元左右(含300元绩效考核工资),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咨询电话:0915—8110093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