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安纪轩)受连日来持续强降水的影响,汉江水位持续上涨,全市各县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防汛工作进入关键期,为确保全市各级干部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工作,9月27日,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关于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提出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各级机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报告险情,一律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对各级调拨和各方面捐赠的防汛救灾资金、物资,要严格管理,合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要层层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防汛救灾责任制,指挥人员要始终坚守在防汛救灾第一线,严禁玩忽职守、处置不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加强监督检查,违纪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行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