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敏)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8月3日至9月19日,安康市检察院开展了2017年度案件集中评查活动。活动由案管办牵头,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孝友任组长,从院内抽调员额检察官组成评查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抽取的31件全市检察机关2015年-2016年办结的自侦、侦监、公诉、民行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
评查小组严格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为每一个被评查的案件建立了质量评查表,并针对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等内容逐案审阅卷宗,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仔细剖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问题,形成个案评查报告,最后经案件评查领导小组评议,确定案件最终评查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办案人员进行通报,并要求认真整改。评查活动结束后将进行全面总结,书面通报,评查结果将计入年度考核。
近年来,安康市检察院始终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抓手,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坚持实行案件质量日常评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模式,着力构建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此次案件集中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了办案部门和办案干警的执法行为,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