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是全国法院系统共同面临的重大社会课题,它不仅困扰着法院自身工作,更是一个令人挠头的法律问题,弄不好还会转换成严重的不安定因素。因此,解决执行难的意义不再只是简单地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它维护和体现的更是社会的和谐与诚信。近年来,从党中央、最高法院到各省市县基层法院,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破解执行难。2015年,最高院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要求“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执行:一场法官与“老赖”台前幕后的较量
——汉滨区人民法院破觧执行难工作实录
记者 杨迁伟 卜一兵
坐落于安康城区江北新闻巷内的汉滨区人民法院,简朴不失威严。立案大厅内,法官们紧张而忙碌。
近年来,汉滨区人民法院在区委和区政法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及第三方评估体系指标要求,不断创新执行机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探索实践执行管理模式,凝聚各方合力共奏和谐乐曲。2016年结案率达到98.9%,今年仅1至6月,在各类执行案件倍速增长情况下,结案率仍达到63.39%,居于全省前列。
抓老赖
惩戒:让“老赖”个个成为“出洞之鼠”
“我现在就来给你们交执行款,麻烦你们把我从老赖名单上删了,否则我这次投资项目就要泡汤了。”前不久,一位被执行人急冲冲地拿着钱找到汉滨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主动缴纳执行款。
长期玩“人间蒸发”的“老赖”,为何会主动来认错还钱呢?原来,是因为汉滨区法院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网站以及电视台和户外电子屏等持续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们不仅坐不了飞机,乘不了高铁,连办理贷款、信用卡、工程招投标都受到限制,如同“出洞老鼠”无处遁形,不得不主动履行义务。
“在当时上级政策尚未明确的情况下,我们突破固定思维模式,排除障碍,在全省率先执行对失信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公开曝光措施,目前这一措施在全省乃至全国得到广泛应用。实践证明,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实施限制高消费、贷款、招投标等,加大惩戒力度,已成为推动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手段之一。”汉滨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汪程介绍说。
制定部署执行方案
据了解,自2014年12月以来,汉滨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不仅在安康城区曝光“老赖”名单和身份信息,还向省高院和最高法院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形成对老赖全方位、多维度曝光的强大攻势,迫使一大批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拒不到法院、企图通过“玩失踪”的被执行人起到了震慑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打击效果。
“今后,将在限制原有的高消费行为的基础上,我们还将积衱探索实施限制被执行人乘车标准、限制用电、限制通讯等手段,倒逼老赖主动履行义务。”该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党群表示。
信息化:破解执行难的巨大推手和翅膀
张某是一起执行系列案件的被执行人,原以为躲到外地不再露面,法院就拿他没办法。
没想到,去年6月的一天,一笔生意款刚刚汇至张某的银行账户,汉滨法院就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的网络查控平台迅速冻结其账户,让张某始料不及。
该案能成功冻结执行,得益于汉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平台。2015年,法院进一步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了功能完备的执行指挥系统和执行案件网络查控专网,实现了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土地、证券、保险、工商、船舶、国税、地税和中国银联等财产信息的查控,配备了专用的查控电脑员和专职执行查控员,有了信息化的强大支撑,只要鼠标轻点,即可完成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冻结和划拨。
“过去执行法官需要一二十天甚至几个月,奔跑于多家银行和国土等部门才能查询、冻结、扣划等工作,现在坐在办公室,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查控系统就可以轻松完成被执行人财产的查询、冻结和划拨。”
对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巨大执法推手和行政效应,在院长邬一波看来,这不仅有效避免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可能性,还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他介绍,为了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法院还推行委托审计、律师调查、悬赏举报等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多管齐下,最大限度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同时,他们还率先实行被执行标的网络拍卖制度。“网络拍卖零佣金,能更加公平公正实现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邬一波说。
工作中,在充分利用“互联网+”执行模式上,沄院还为新成立的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先进的单兵、车载图像语音系统设备,通过这套信息化系统,最高法院都可通过指挥中心适时实施遥控指挥执行现场,形成上下一体、协调统一、快速反应的内外联动机制,并在全国率先开通了首家集信息曝光、网络司法拍卖、线索举报等多功能的手机、电视和微信三端于一体的基层法院的执行网站。
与此,法院还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公开、节点告知、程序对接、文书上网等方面下足了功夫,大力推进了阳光执法。
执行,整装待发
民转刑: 升级执行绝不手软
2016年12月30日,法院开全省之先河,对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自诉人何某与杨某某是邻居,因道路通行权问题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被告杨某某不仅不执行法院判决,还在一次执行中,以跳楼自杀相威胁。何某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为慎重办理该案,院长邬一波亲自担任审判长,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到案后,杨某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罪行,并在开庭前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
邬一波介绍,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样民事案件就会转变为刑事案件。“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新司法解释中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刑事自诉,进一步增大了打击力度。针对有些当事人认为赖账构不成犯罪的错误认识,法院一方面对当事人加强法律宣传,另一方面对符合拒执罪立案条件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对符合自诉条件的提起刑事自诉。”这一新的司法解释手段,更加提高和保障了执行的威力。
同年10月18日,法院的执行法官和法警又来到汉滨区朝阳社区被执行人刘某家中,对其拒不履行5000元债务逃避执行的行为,当场宣布依法拘留刘某15天。当天下午,刘某家属代为其履行了全部债务。
近年来,汉滨法院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相继开展了“雷霆行动”、“百日执行会战”、“扶贫执行”以及加强重点项目建设中相关案件的执行专项行动,对一批“老赖”集中采取搜查、罚款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批在征地拆迁等建设过程中的“骨头案”,不姑息、不迁就,“快、准、狠”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树立了司法的公信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曝光举报老赖
重金悬赏:发动全民“揪老赖”
2016年,汉滨法院发出了首份执行悬赏令。在反复探索的基础上,今年9月1日,法院率先在全市与中国平安财险安康中心支公司合作,推出了“执行悬赏保险”机制,这标志着悬赏将成为今后解决执行难的一种长效途径。
据了解,悬赏保险是专门针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项商业保险,旨在减轻申请执行人负担,利用保险的保障杠杆效应,减轻司法的维权成本。它的特点是以悬赏的方式征集执行线索,充分调动公众举报“老赖”的积极性。操作中,申请执行人通过自愿申请、自定悬赏比例和悬赏金额,交纳少量保费购买“执行悬赏保险”后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由法院通过多种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并借助保险公司庞大的分支机构和广泛的社会影响,挤压“老赖”的藏匿空间。在保险期限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获得相应不菲酬金。
悬赏,应最早始于商君“徙木赏金”。它是物质的,但更是以物的载体宣誓一种社会的立信契约。其后,在中国数千年的演进中,无论在官府或民间,它始终是游弋于法系之外却又属性于法的佐道推手,并深入于衙门和民牧骨髓,解决了无数社会悬疑。今天,我们重提悬赏这一古老契约,是希望它能更好地助威宏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系的正能量。
邬一波表示,这种发动全民来追踪、查获“老赖”藏身之所及其潜藏的、不为人知的各种财产线索,让以“人间蒸发”、低价变卖、无偿赠与等各种手段来玩失踪、转移资产、躲避债务的“老赖”无计可施,从而打消其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念头,促使其积极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履行债务。
强制腾退房屋
救与助:让“冰冷”之下流动人文温度
法院打击“老赖”是穷尽一切办法,似乎显得冰冷无情,然而,冰冷之下却流动着人文的温度,因为,他们对生活确实困难的申请人彰显出浓浓关爱之情。
有时,面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而申请人生活又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法院积极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即便当事人没有主动提出申请,只要符合救助条件的,一律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压力。
2016年,王某因患严重的眼疾住进了医院,然其四个儿子均互相推脱不愿意出钱为王某治疗,王某遂将四个儿子起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四个儿子以后每月按时支付赡养费及共同负担因眼疾需在医院治疗的费用。在执行过程中,因王某病情严重,如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眼睛失明,治病已是迫在眉睫,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由法院预先垫付救助资金6000元用于治病。申请人王某称一旦法院执行回赡养费、治疗费后,就将法院垫付的钱还交于法院后。但该案件刚执行完毕,王某又因犯急性胆囊炎急需住院治疗,于是再次请求法院将垫付款6000元继续用于治病,法院基于王某的身体考虑,同意其继续使用,使得王某度过了难关。这只是汉滨法院实施众多的司法救助中的其中一例。
依法强拆
兑现执行款
近年来,汉滨法院认真落实关于司法救助的要求,将司法救助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化解信访难题的重要措施。据介绍,自2013年以来,该院共救助294人,金额达370余万元。司法救助,如同冬日里的暖阳,融化了困难群众心中的坚冰,使受助对象的生活重燃希望之火。
夲文图片由汉滨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