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记者 牟庆红)2016年12月24日18时许,在安康城区南环干道香溪文化广场门前,一辆机动车撞伤行人后,车上人员将伤者抱上车并驾车驶离现场,并在案发地以东1000余米处将伤者遗弃,车辆逃逸。接警后,汉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工作。
连日来,汉滨交警通过采取一系列侦查措施,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银灰色小轿车,经过进一步排查比对,初步认定陕GAQXXX小轿车车主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迅速赶到赵某家中传唤未果,后辗转找到其家人,告知赵某涉嫌交通肇事及承担的法律后果,敦促赵某家人劝其早日归案。在强大的破案攻势和舆论压力下,12月26日下午18时许,赵某军投案自首,向警方如实供述了肇事后遗弃伤者及隐匿肇事车辆的全部过程。
目前,事故伤者李某(女,47岁,汉滨区人)正在医院全力救治,肇事驾驶员赵某军已被治安拘留,肇事车辆已暂扣,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