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秦风网纪律审查栏目发布消息:
经查,陈荣根在任紫阳县扶贫办主任、发改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向煤矿经营业主投资从事营利活动;滥发补贴;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康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荣根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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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10月21日,白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据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对安康市紫阳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陈荣根以涉嫌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11月7日,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紫阳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陈荣根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