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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去药店需持“处方”才能买“处方药”
2016-06-14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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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去药店需持“处方”才能购买“处方药”ryk安康新闻网

市药监局表示:安全购药比便利更重要ryk安康新闻网

安康新闻网讯(记者 杨迁伟)日常生活中,很多市民得了小感冒头疼、嗓子疼的病,嫌去医院排队太麻烦,直接到街上的药店买点阿莫西林、止痛片之类的药对付对付就完事了。但最近一段时间,有部分市民前去药店购买一些药物遭到了拒绝。“前几天我去药店购买诺佛沙星胶囊,药店说我没处方不卖。几块钱的药,要处方,这不是逼着人去医院吗?”家住安康城区的刘先生对这种做法很是不解。ryk安康新闻网

大桥北路一家医药连锁店的工作人员说,其实一直都有这个规定,只是最近人家(主管部门)管的特别严,一张“处方”只能用一次,但对于为什么需要“处方”工作人员表示不是很清楚。在兴安西路、中心广场等几家药店发现,药店的收银台和“处方药”区域都贴上了明确的提醒告示。ryk安康新闻网

李大爷患有高血压,一直以来都是吃氢氯噻嗉片降血压,这个月初去附近的医药店买药,因没有“处方”遭到拒绝。“我年龄大了,腿脚也不灵活了,如果去医院,挂号要排队、就诊要排队、化验要排队……药没买到,命先去了半条。”李大爷抱怨道:“很多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维持,每次买药需要“处方”这不是为难人嘛?”。记者发现像李大爷这样经常在药店购买“处方药”的市民很多,而最近买药遭拒的也不在少数。ryk安康新闻网

“新医改”给药店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短短几年时间,城区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药店。加上市民健康意识的提升,逐渐形成了“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就医观念。那么,为何突然间药店需要市民出具“处方”才可购买“处方药”?慢性病群体需要长期用药的麻烦有无可行的解决办法呢?ryk安康新闻网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采访了市食药监局工程师李玉琼,她说“处方药”凭“处方”购买,既是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是由处方类药品的特点决定的。处方类药品一般专属性强、毒副作用大,发生不良反应的概率较高。比如,刚上市的新药,对其有效性、副作用还要走进一步观察;一些镇痛、镇静类药物如果长期服用会形成依赖性……如果不当使用、滥用,不仅达不到治疗疾病的目的,还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ryk安康新闻网

对此,她提醒广大市民:“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要主动向主治医师表达长期服药的诉求,由医师在‘处方’或者病历上注明处方药品的最长使用期限(《处方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同时要严格遵循医嘱定期复查复诊,以便根据病情及时调整用药的品种和剂量,切不可凭主观臆断一张处方用到底,影响治疗,损害健康。ryk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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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