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精准防范”是什么?
今年年初,为进一步提升“两率两度”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安康市公安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侵财类案件、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件以及摩托车盗窃案件高发多发等突出治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围绕公安机关职能,紧扣社会治安防范短板和薄弱环节,按照“抓基础、强防范、控发案、惠民生”工作思路,创新提出了“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精准防范‘民转刑’案件、加强治安防控措施,精准防范‘盗抢骗’案件、加强重点人员管控,精准防范暴力命案”的“三个精准防范”工作理念。准确抓住了社会治安的命脉,紧密结合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坚持打防并举、管控结合,精准防范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
为什么要开展三个精准防范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紧紧围绕争创“全省先进、陕南一流”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高标准决定高质量”的理念,锐意改革、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勇争一流,先后推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破小案、暖民心”、高速公路“122”、山区农村公路“125”、中心城区“113”联勤联动模式等一批在全省叫得响、在全国有影响的安康公安品牌,全市公安工作实现了新跨越。市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在全省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和全省公安重点工作考核中,安康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列。在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安康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公安系统满意度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三。祝列克书记、杜航伟副省长、省厅党委领导在不同场合多次对安康公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杜航伟副省长,多次在厅党委会、全省性会议上肯定安康公安工作,认为安康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甚至是全国前列,全省先进名副其实,是其他市区学习的榜样。但是,当前一段时期,我市同全国、全省一样,处于刑事、治安案件高发期。2015年全市刑事、治安案件同比虽然下降1.6%和2.4%,但杀人、伤害案件同比上升了45.5%和18.2%,特别是农村地区外出务工人员因婚姻家庭问题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精神病人肇祸案件尤为突出,在全市命案中,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和精神病人肇祸引起的命案,共占命案总数的97%;2015年全市侵财类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75.6%,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稳定。
推广“三个精准防范”具体措施和成效
开展“三个精准防范”工作以来,一些县区结合本县实际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岚皋县公安局推行“55212”矛盾纠纷化解方法以来,共排查化解各类“小矛盾”、“小纠纷”3213起,防范 “民转刑”案件130余起,特别是提前预防处置了实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苗头案件8起,有效预防了矛盾升级,防止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汉阴县公安局实施防盗系统以来,共破获盗窃摩托车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追回被盗摩托车19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1万元,实现了城区盗窃摩托车案件月比下降30%,同比下降60%的目标。宁陕县公安局推行治安防范“一人四管”以来,排查发现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的线索37起,及时化解19起,通报其他部门18起,有效预防了各类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可以说,开展“三个精准防范”抓住了当前社会治安根本所在,是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有效之举。
实施“三个精准防范”达到的目的
市公安局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牢牢把握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坚持民生需求导向,结合2016年“秦盾”行动和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社会治安的实际,不断增强维护治安稳定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力争通过开展 “三个精准防范”工作,实现全市“民转刑”案件下降20%、“盗抢骗”案件下降10%,其中,盗窃摩托车案件下降20%以上、严重暴力命案下降10%,其中,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命案下降50%的目标。
怎么保证“三个精准防范”工作全面落实
为确保“三个精准防范”工作全面落实,市公安局制定了“三个责任追究”机制,对因防范不力导致“民转刑”案件、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以及可防性案件同比大幅上升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并纳入2016年治安管理工作重点予以考核,努力形成上下齐动抓落实、争先恐后促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