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记者 张乔)5月3日20时许,安康高交大队安十中队陕鄂省际公安综合检查站民警及白河县公安局治安警在进行武装盘查时,拦下一辆牌号为川A9G560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后备箱内有3把长约60公分的开刃长刀,3把长射程强弩。执法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依法收缴。据该车驾驶员马某(男,四川省邛崃市人)交待,该刀和弩是前往武当山景区旅游期间购买的,当时因发现做工不错且自己喜欢,认为是纪念品便买下带回家玩。
现场盘查的治安警表示,该刀具已经开刃,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弩在50米范围内有很强的杀伤力,上述刀弩均系管制物品,其持有行为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目前,案件的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