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记者 张乔)4月20日18时许,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陕鄂界执法站民警接到湖北驾驶员杨某的报警,称一辆四川牌照的轻型货车主在湖北襄阳市购买自己的一车鱼后,没有支付32100元购鱼款便借机驾车溜走了,杨某发现后驾车追赶至陕鄂界白河收费站,但一直没有见到该车的踪影。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大,便联系高速公路监控室进行查询,监控证实该车并未出现在陕西境内。民警随即又通过安康高速交警缉查布控系统进行查找,也没有发现该车进入安康辖区的运行轨迹。民警分析判断该车应该还在入陕途中,便将该车在缉查布控系统中进行了布控。20多分钟后,缉查布控系统出现该车的预警,执法站民警将其成功拦截。
经现场对驾驶员及车上乘员的询问,运鱼车驾驶员承认了购买整车鱼未付款的事实,主动将32100元购鱼款支付給杨某并道歉,杨某向民警表示不再追究对方责任。民警在对运鱼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