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林 胡智洵)男子曾因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交警给予500元罚款,批评教育后,事隔两天该男子再次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被逮个正着。
4月20日15时许,安康高新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安康大道与花园大道交叉路口设点检查来往车辆,一辆二轮摩托车沿安康大道由东向西行驶,驾车男子手持车把,而在男子怀中还坐一少女。民警看其危险,立即拦截并进行批评教育。但是在批评教育中发现该车无牌,民警随即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该男子称自己正在办理驾驶证过程中,摩托车刚买回来没来得及上牌照。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办案区,经查证;男子姓汪、21岁、高新区上游村人,4月18日因在安康大道逆向行驶,且无证驾驶,曾被高新交警大队处罚500元罚款。然而4月20日驾车,在其怀中前坐的女子是其女友。对于汪某无视法纪,屡教不改的严重违法行为,高新交警大队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给予汪某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高新交警大队民警提示:无有效机动车证驾驶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驾驶人由于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加上在日常驾驶时常有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容易造成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这样不仅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也极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无证驾驶害人害己,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切勿驾车上路,出行时最好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找人代驾,最大可能地杜绝无证驾驶。另外,像汪某这样的驾车行为不在少数,驾驶摩托车时,驾驶员身前不能搭乘他人乘坐,那样不但遮挡视线,而且影响驾驶员驾驶,一旦车辆发生碰撞,很可能造成车辆摔倒,另外车辆的变形挤压,加大事故危害后果,轻则财产损失,重则人员伤亡,将会给几个家庭带来不幸。希望广大参与者文明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