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记者 潘润生)6月29日,7月6日,本网分别以《桥西广场人行道成收费停车位 市民质疑影响通行》《桥西广场人行道成停车场 回应:搬迁后才能还原》为题,报道了安康城区桥西广场东南角地下通道出口处的人行道变成收费停车场一事。随后,记者先后采访了市物价局、城管局、规划局、住建局、双创办最终得到的结果均为无法解决。
在上期据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只能等到这里的几家拆迁户搬迁后,才能把这里还原成人行道。之后记者又把此事反映给了市双创办,据这里的工作人员介绍,全市的停车场审批权归住建局。随即记者来到市住建局,经工作人员查阅的资料显示,目前桥西广场东南角的这段被用做停车场的人行道地皮的归属权归兴科集团,理论上兴科集团具备该土地用途的决定权。那么这块看起来是公共属性的土地怎么就变成了私有财产?就此记者就《城市规划法》咨询了律师,据介绍《城市规划法》没有明确规定新建建筑退让公共空间的具体标准,但是若公共土地需转化为私有需由相关机构申请土地用途变更,最终需由规划局审批。
就是这样小小的一段人行道,记者先后采访5个局办、14家相关机构30余人,屡屡受挫,似乎事件就要无疾而终。我们常讲群众之事无小事,谁要堵群众的路人民就会让他无路可走。但是截至目前我们只能说——此路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