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迁伟)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日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市残联联合发文,决定从7月1日起,对全市1.76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据了解,凡具有安康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等多重残疾人士,均可申请补贴。同时,享受当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对象,须为上一年度9月30日前已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残疾人。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对补贴对象需重新进行审核、审批,补贴对象的范围和补贴标准将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同时,为规范审批,对工作中为不符合对象办理手续,无故对符合条件对象拒不审批或拖延审批,贪污、挪用、扣押、拖欠补贴金以及其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采取虚报、伪造证明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的居民,情节较轻的由县(区)残联给予批评教育,追回冒领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