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 (通讯员 周歌 张诗卫) 5月5日,安康市石泉县饶峰镇辖区“村霸”刘某,因长期横行乡里且谎报警情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拘。
4月20日晚间20时许,饶峰派出所接到刘某报警,其声称自己遭到他人殴打。接警之后,民警迅即赶往事发现场。经查证证实,当晚19时许,刘某酒后来到李某家中逗留滋事,期间,自己不慎失足摔倒,致鼻子出血。
后因天色已晚,通村班车已经停运。刘某怀着侥幸心理,试图通过“报假警”达到乘警车返家的目的,故其编造出遭人殴打的谎言。民警进一步调查取证,获悉刘某长期在村里横行霸道,经常酗酒滋事,影响恶劣。
2014年9月份,刘某曾因寻衅滋事,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15日。然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刘某不思悔改,最终让自己又一次受到了法制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