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即将过去,进入5月一批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将施行。
《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两项旅游业行业标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在指导游客文明出游方面明确指出,导游、领队将有权通过旅行社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游客不文明行为。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将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健康检查。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气象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必须由专业部门提供,即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除气象台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违者最高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据悉,此次修改工作注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维护行政诉讼制度的权威性,针对现实中的突出问题,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二是坚持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维护行政权依法行使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寻求司法救济渠道畅通的平衡,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四是总结行政审判实践的经验,把经实践证明的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于5月1日起与新行政诉讼法同步施行。《解释》共27条,包括十个大的方面:立案登记制,起诉期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行政协议,一并审理民事争议,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判决方式,有限再审以及新旧法衔接。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