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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网购”无理由退货 提前一定要和店主“说清楚”
2015-04-06  来源:本站原创

安康新网讯(记者 杨迁伟)新《消法》明确规定:网购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截至目前,新规实施已近一个月,但记者调查发现, 7天虽可无理由退货,然而限制条件却不少,好买不一定好“退”。5VQ安康新闻网

近日,记者登陆淘宝、京东、易讯等电商网站随意打开了50余家店铺发现,90%的的店铺在服务承诺一项,均标注7天和超过7天无理由退货的字样,店铺相关“宝贝”被打上了“7”和“7+”的标识。但对于“已拆封”商品是否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并无明确说明。有的店铺甚至要求退换货商品必须保持“外包装、附件、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完整”,部分产品需要附带检测报告才可办理退换货等。5VQ安康新闻网

记者随后与几家店铺店主沟通,想购买奶瓶、纸尿片、包包等物品,在确认购买的时候,店主发来消息提示,收货后跟快递员确认商品,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拆封后是不能退货的。记者追问:“不是7天无理由退货吗?”淘宝店主说:“有些东西属于‘特殊商品’不能享受无理由退货,而且东西拆开了我卖不出去了。”另一店主告诉记者:“有消费者买了衣服都穿几天又寄回来要求退货,为了退货而退货。”5VQ安康新闻网

据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那么,这些商家为什么没执行呢?一位店主告诉记者:在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中,有一个“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的前提。于是,有些店家将化妆品、奢侈品、贴身用品、母婴用品、保健用品、食品等等都定为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货范围,从而剥夺了消费者的“后悔权”。5VQ安康新闻网

小贴士 5VQ安康新闻网

7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后,如果不喜欢所购买的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另外,无理由退货并不是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退货运费应由消费者承担;如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执行。5VQ安康新闻网

(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