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记者 于延琴)3月2日,记者从中国文明网获悉,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正式对外公布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我市有4个村镇当选“全国文明村镇”,4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3年表彰一次。去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严格依据国家统计局提交的测评成绩排序,形成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并于今年1月31日至2月4日进行了公示。2月28日,中国文明网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在此份《决定》中,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称,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等1159个村镇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我市岚皋县溢河镇宏大村、旬阳县麻坪镇、安康市汉滨区县河镇县河村、白河县茅坪镇等4个村镇名列其中。授予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兴化社区等2242个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我市社会福利院、安康市地方税务局、岚皋县信用联社、紫阳县国家税务局等4家单位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