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日报编辑部:
贵报2015年2月17日刊登了《“不按协议办事 随意变更套餐”》一文。看到报道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接受媒体舆论的监督,立即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针对文章中报道我公司的客户代先生所说“随意变更套餐”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2013年4月14日,客户代先生为自己的移动手机号码在安康市巴山路移动第二营业厅办理了“预存2198元话费送电动车”套餐协议,主要内容为:“客户预存2198元话费可获得1200元话费优惠、永久电动车一部以及康佳手机一部; 1200元话费以话费优惠的形式分24个月赠送到客户移动号码上,每月优惠50元长、市话主叫费用,客户需保证在协议期内每月最低消费30元”。经核查,因当时公司前台业务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导致优惠套餐提前中止。对此,我公司已经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向客户做出了全面客观的解释答复和诚恳的致歉,并得到了客户的谅解和认可。 在此,我公司诚恳接受媒体监督的同时,也希望广大移动客户对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不断提升通信服务品质。
安康移动分公司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