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记者 周健)近几天,关于物业费和住宅小区停车费成了市民们讨论的热点话题,这是因为从1月20 日起,国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其中就包括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面对这一新变化,不少市民担心在没有政府约束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是否会漫天要价、跟风上涨?
1月22日,记者走访安康城区多家住宅小区了解到,物业费放开后,物业公司趁机涨价且服务跟不上成了业主们最大的担心。江南一小区居民邓先生介绍说:“我们小区的房子组成比较复杂,现在的物业费收费标准也有几个,最早建的多层不带电梯的房子是每平方米每月0.45元,带电梯的多层是每平方米每月0.9元,再加上公共照明费、卫生处理费和电梯维修费,每月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现在价格放开后,不再执行政府参考价,物业公司如果趁机涨价,那居民可就遭殃了。”江北一小区的业主张女士表示:“我最担心的就是价格放开后,如果服务再跟不上,物业费再涨,那居民们可就得不偿失了。”
对于业主们的担心,城区多家物业公司表示,在短期内物业费和停车费还会维持现状,不会做较大的调整。此次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要求物业企业代为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能,放开物业费就是要求物业企业在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的前提下,谋求合理利润。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现在业主的维权意识非常强烈,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存在重大问题,业主就会另选物业企业。
采访中,市民们还担心物业费放开后,会出现多家物业公司联合起来串通涨价的问题。对此,从事律师工作的杨先生表示,现行的物业费如果要涨,物业公司需要和业主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重新约定服务内容;如果业主不同意,物业通过断水断电等措施单方面强行涨价是违法的。如果物业公司相互串通进行涨价,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此,本刊认为:面对物业费“放价”,监管部门却不能“放假”,只有在“放”的同时让“监”更给力、“管”更有效,业主才能挺起胸膛,选择性价比更高的物业企业为自己服务,而不是由物业公司“任性”地“挟所谓亏损之由而肆意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