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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流动人员“档案费”于1月1日起取消
2014-12-29  来源:本站原创

 dBb安康新闻网

安康新网讯(记者 杨迁伟)日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内容。dBb安康新闻网

对此,记者从市创业就业局了解到,我市于最近也收到了相关的正式文件。市创业就业局副局长蔡小安表示,在还没有收到正式文件之前,他们已经从权威媒体上看到了关于取消“档案费”的消息,经局里商议,决定从元月一日起,取消我市流动人员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等内容。dBb安康新闻网

那么档案能不能自己保管?档案到底对自己有哪些影响呢?对此,蔡局长介绍,按照国家规定,档案是不能由自己保管的。就目前来说,个人档案最主要是在个人办理转正定级、申报职称、确定身份、核定工龄、招考政审、办理离(退)休社保审档等情况下都要用到。如果个人保管,这些涉及个人的利益会受到影响。dBb安康新闻网

记者还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市创业就业局共托管流动人员档案2万余份,为了妥善保管好这些档案,市创业就业局将对流动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规范、分类整理,预计在2015年实现档案电子化。dBb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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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