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会怎么改?
西安、安康两级法院行政庭全部取消
连日来,华商报记者通过多个渠道获悉,作为试点地区,我省的计划是:西安、安康两市的一、二审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由西安铁路两级法院管辖,即西安、安康的一审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分别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两地的二审行政案件由西安铁路中院管辖。重大的一审行政案件由西安铁路中院管辖。与此同时,西安、安康各区县的基层法院、中院的行政审判庭全部取消。
这样一来,铁路法院的受案范围将发生巨大变化。
有法院内部人士透露,除原先管辖的案件外,铁路法院将主要管辖行政案件。这意味着铁路法院将面临资源整合,名称也将变为“跨行政区划法院”或类似名称。据悉,按照最高法要求,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报告当地党委及最高人民法院。
为啥这样改?
减少地方干预 为独立办案提供保障
多位法官告诉华商报记者,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但奇怪的是,行政案件数量所占受案比例却呈逐年下降趋势。
“对于行政诉讼,老百姓不信任,行政机关抗拒,基层法院不愿受理。”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说,对于法院来说,受理行政案件存在着很多压力,主要表现在地方的行政干预。此外,胜诉率低也是造成行政官司难打的原因之一。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会议指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
法律学者分析,检察院、法院的工资、经费由同级政府的财政来保障,难免出现检察权、审判权依赖于行政权的问题。跨区域设立法院,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同级政府对法院的干扰,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办案提供保障。
目前啥进展?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已挂上“行政审判庭”牌子
日前,华商报记者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看到,办公楼里原先的一些办公室门上已挂出了行政审判第一、第二、第三庭等牌子。该院人士说,院里编制约70人,因有些法官退休没有补充人员等情况,目前仅有50多人。“办公用房基本解决了,已增加了3个行政庭和一个资源保护庭,不过现有这点人要承担全西安的行政案件肯定不够”,据他得到的消息,该院将增加50个人,“人还没到位,估计这个月就差不多了”,他预计明年1月可能就会开始办理行政案件。
“有些人想去(铁路法院),也有些不想去。”据某行政庭负责人说,在此次变革中,解决好人员问题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