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网讯 (实习记者 许安) 道路交通指示牌,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重要部分,起着保证道路畅通与行车安全的作用。
日前,记者在安康市汉滨区江北进站西路,发现一处道路交通指示牌的旗杆上,却悬挂着“某某家居由此进入向内10米”的LED广告牌,着实有些“另类”,尤其是在夜晚,LED广告牌透射出绚丽的彩光甚是“吸引眼球”。
道路交通指示牌、指示杆本是公共设施,为何成为商家私人招揽生意的广告杆?商家在交通指示杆上悬挂此LED广告牌,“你”是让过往汽车司机是看交通指示牌,还是看“你”?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晚间绚丽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