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0915-3356512
  •  投稿邮箱:news@akxw.cn
 > 新闻 > 安康 > 部门
我市为1.2万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就业“处方”
2014-09-04  来源:安康日报

本报讯(记者 谭西 实习记者 陈曦)今年我市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达1.2 万人,为切实做好他们的就业创业工作,市政府办日前专门下发通知,为毕业生就业开“处方”。c4U安康新闻网

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就业政策,引导其到各类企业就业。探索利用政策捆绑方式促进企业吸纳就业,发挥各类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建立企业空岗申报联系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事业单位自然减员后的空缺职位,重点用于高校毕业生的招聘;鼓励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类人才中介和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凡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每人2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介补贴;规范管理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实行公开招聘。c4U安康新闻网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渠道。从今年7 月1 日起,将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 元,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 个月。毕业年度和两年内未就业的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见习工作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见习人数一般不得低于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鼓励引导非国有单位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将就业见习作为托底安置措施,逐步提高就业见习留用率。从2014 年起,各县区当年新增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c4U安康新闻网

我市决定,2015 年年底前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给予不超过2/3 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2 年。c4U安康新闻网

同时,积极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到县区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限达3 年以上(含3 年)的高校毕业生,落实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将制定出台配套措施,明确相应条件、标准和程序,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企业登记、税收优惠、申请小额贷款、创业场所租金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市、县区政府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500 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一次性开业补贴、启动资金扶持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整合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专项创业资金及社会相关扶持资金,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助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c4U安康新闻网

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是我市推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另一项有力措施。鼓励引导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积极参加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吸纳更多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对各类组织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为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创业能力,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系统掌握创业知识,了解创业环境和政府的扶持政策,规避创业风险,学习创业技能,增强自主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c4U安康新闻网
 c4U安康新闻网

(责编:李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