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陆青波 见习记者 陈涵蕾 通讯员 骆靓)8月28日,我市召开《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陕西省内首部关于劳动教育方面的地方法规,标志着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新阶段。
《条例》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国家政策文件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共七章四十条。其中,规定了家庭在劳动教育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明确家庭劳动教育的责任、目标、内容和方式;规定学校在劳动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明确学校劳动教育的课程体系、实践要求、师资队伍配备、禁止变相体罚、设立劳动周、特殊学生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经费保障、安全管理、劳动文化建设、家校合作等内容;规定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劳动教育中发挥支持作用,明确党群团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职责;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劳动教育财政保障、实践基地认定公示、科研体系建设、激励制度、安全保障、督导体系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条例》聚焦劳动教育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清晰划分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方职责,构建“家庭基础、学校主导、社会支持、政府保障”的全方位协同育人格局,突出实践导向与特色发展,鼓励开发家务劳动、手工制作、传统工艺、农业种植等特色课程,形成“一校一品”格局。要求建立三级教研网络、经费保障和安全风险分散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与风险防控。同时注重特殊群体的适配性关怀,要求学校为残疾、情绪行为障碍等学生安排适宜的劳动任务,充分彰显教育公平。
《条例》的施行将为我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良好氛围,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