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运祥
紫阳县以志愿者为主体力量,以志愿服务为活动形式,使乡村群众成为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的参与者,形成了多样化的群众共建实践模式,既打通了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又回答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中“谁来做”“做什么”“怎样做”的问题,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可行性路径。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更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美丽乡村创建,不仅要有村容村貌的改变,还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因此,推进乡村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在乡村全面振兴语境下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也契合全市正如火如荼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但我们应该认识到,乡村志愿服务并不是松散的个体化志愿行为,而是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领导下,有着具体实施标准指引、组织阵地要求、服务场所保证的组织化服务形式。要推动乡村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就需要各地立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这一实施平台,逐步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吸引更多志愿者扎根乡村、服务基层,通过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打造群众认同度高的志愿服务项目,让广大乡村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